第十二章 为女生出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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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气甚大,容易引起愤怒底烦扰,是一种恶习而使心灵向着那不正当的事情,那是一时冲动而没有理的行动。——彼得·阿柏拉德

  与静琼重归于好的可能变得渺茫,学习上的变故,以及各种外界的影响,说实在话,我真的以为自己完蛋了,弄不好这辈子注定回家种地,反正一亩二分地饿不死人,打定了这想法对学习更是无所谓。班主任的教条爱怎么颁布怎么颁布,总之与我无关。感情上的变化就是这么大,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天才,可现在庸庸碌碌,缕缕失意。这才明白世界上的每个人生下来都是天才,只是在人生的某一瞬间变成庸俗的人,可见培养个人不容易,这像种地一样,种子到了地里,要想获得好的收获,不仅看种子的品种及内部原因,而且后期的管理。除草,施肥,浇水,灭虫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庄稼就得不到预期的丰收,当然自然条件的作用也不可小觑,有道是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生大概如此吧!

  可是在我准备放弃的时候,冥冥之中有股力量却不允许那样的举动,接下来的事又将我的命运拉回正常的轨道。借这个机会,给读者先说三个人物,这几个人在我这次转变中起到了一定作用,如果不记载下来的话,就不能使大家明白,思维这东西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那种真正德尔命运主宰者应该是自己,而非什么上天。

  在我的班级中,可以说是人鱼混杂,其中有一个身材比较矮点,短头发,涨得还算清秀,她叫任丽,和别的生没什么区别,是一名乖巧的同学,虽在班里不像与璇那么爱蹦爱跳但学习却比较好,这年头学习好人又长得可以的生可是很受欢迎,自然有许多人喜欢与这样的生来往。正如我说过的那样,自己身上有股说不出的魅力让生依恋,她也不例外。加上她在我前排坐着,所以我们关系还算亲密。

  可她的同桌便不那么引人喜欢,他叫吴琏,人长得像摔扁了的西瓜,梳着汉奸头型,眉眼仿佛贴在破西瓜上,怎么看都不顺眼,最要命的是他那一笑,露出一副让烟熏的泛黑的牙,两颗板牙叉开个口子,如两口子吵架而分居,可谓是此笑本应地狱有人间能得几回见,这样恶意的描写是掺杂了点个人感情,但不失他的本质,因为他的人品确实不咋地,到后面大家会知道这种人又多可恶。

  而第三位则是班里的红人,叫董丽,多少与我有些同校之缘,她那时在初中演讲比赛获过一等奖,歌咏比赛是领唱,虽那时与她同一级,但是我们是处两个极端的人,基本上没打过多少交道。没想在这儿她还是一样出众,没半年就占领了这片土地,在校广播站当广播员,又是班级生中学习最好的,理所当然地得到班主任的赏识。不过我和她不熟,因为那时上初三时她转到别的学校念书。而在这里,我平时的表现让她认定为不务正业的那类人,处处在我面前摆弄,讲大道理,对此我只是沉默不语,谁让自己不争气期中考试弄的那么惨,没有说话的权利,不像人家是班里的才,耍点牛是应该的。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任丽坐在我的前面,她上课的一举一动我看得一清二楚,而吴琏是个不知羞耻的人,他上课总是做一些小动作,不是动任丽这边就是那边,反正一刻都不闲着,其实大家看在眼里却不敢做声,这年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谁也不想惹是生非,再者,大家同在一个屋檐下,没有必要把脸皮擦破。而任丽子软弱,没敢告诉班主任,估计是开不了这口,所以一直生忍着。要知道,这是件很痛苦的事,坐在后面看着好友受到扰,自己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只能把这口闷气咽进肚子。上高中坚决不能打架了,不然有其一就有其二,发展下去迟早会卷铺盖回家。

  直到一天,我冷静下来思考这段疯狂的日子里干的无聊事:整天的踢球,干笑,游逛,骂人···一想起这些心里就特难受,沉没于堕落的痛苦中。当一个人看见自己丑恶的嘴脸,灵魂深处的良知便促使他产生恐慌,眼中充满血丝,这便是本的复苏,我此刻正是这样,无缘无故掉入思维的怪圈,不能自拔,导致我的情绪非常低落,连天气也营造一种压抑的环境,让失落的人更加悲观失望、懊恼。是啊,当压抑的太久就应爆发出来。

  日子和日子没有多大区别,变化的是心情,大概是期末考试前一周吧!冬天的严寒无孔不入,穿着羽绒服都哆嗦不停,我如往常呆坐,手支着头胡乱地瞧,心里被静琼的事情困扰着,弄得人心烦意乱。任丽此刻正认真地复习功课,吴琏的一只手忽然弯在她的腰后,然后猛打了一下迅速收回手,装作认真做作业的样子。任丽回头找打他的人自然是一无所获,她笑着询问:“谁打我?”吴琏趴在桌上笑,把‘罪名’嫁给旁边的人,他的这种恶作剧天天搞,没办法制止,反正说他也没用。任丽瞪了他一眼,继续做她的事。隔了一会,吴颉的手又从后面伸过去,从后面看好像搂着一般,任丽真是不会处理事情,她笑脸不耐烦的嚷:“别动我,你烦不烦?”吴琏被当众羞辱,露出来个板牙笑,平时和他走得近的同学在一边起哄,“吴琏,伤脸啦!”

  吴琏伸手去摸任丽的脸,这个动作任丽没注意到,缓过神已为时太晚,我实在看不下去这群无聊的人开生的玩笑,气愤地伸手抓住吴琏的手,眼死盯着他,恶狠狠地咬牙嚷道:“上课哩,你手不能安静点!得是有小儿多动症。”

  “你管的着么?”吴琏重重地回了一句。

  “影响到我看书了,咋不管我的事。”我甩掉吴琏的手。

  “林默,没事。”任丽好言相劝,她实在太懦弱,才会这么让人欺负。

  “上课着,”吴琏用手指着我的头,怒视的说:“今这事你记住,咱等着瞧!”

  “随时恭候!”我冷冷地笑,趾高气昂的回应。

  紧张的气氛平静下来,我盯着课桌上的书反而觉得更无聊了,不过刚才那么一闹,吴琏变乖了许多,再没对任丽动手动脚。

  “同桌,”与璇小声地说,“把我吓一跳,以为你俩要打起来。”

  我回以微笑,没有开口说话。与璇凑到我耳边继续说:“吴琏这个人不好惹,小心他报复你。”

  “别担心,”我淡淡地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咱又不是没经过这种事,实话给你说吧,上初三那阵子晚上睡觉还要抱根钢棍,不然晚上让人弄了都不知道。”

  “牛都上天啦,”与璇攘道:“你吹牛吹出水平了,连脸都不红。”

  “这是真的,谁跟你吹了。”我像个小孩子似的争辩,非让她相信不可,说实话,这一点意思都没有,不就是想让与璇钦佩我吗?给她证明我多厉害,展示自己,虚荣心在作祟呀,歪曲了的虚荣心!

  “这么精瘦,”与璇又上来动手动脚,捏我的胳膊,“一点肉都没有还能打架?”

  “这可是高浓缩的精华,不信你按按看,全是瓷实的,浑身疙瘩。”我戏谑地收缩手臂,做了个健的姿势给与璇展示。

  “这精肉咋卖的?”与璇捏着我的胳膊调笑。

  “去,”我打开她的手,“非卖品!”

  与璇趴在桌上笑,做出一副捧腹大笑的样子,陆伟看到她如此兴奋,毫不客气地来了一句:“老二,吃了喜儿妈奶啦,牙都笑丢了。”

  与璇端坐姿势,伸手去拉陆伟,吓得陆伟忙往后缩,装作求饶的样子,“老二,我错了。”与璇不依不饶,一副气势凌人的霸道,一只手拧着陆伟的耳朵,另一只拉住他的衣服,嚷着说:“喜凤,这两天不打你都上房揭瓦,错了就行了,你以为是马克思,非好好收拾一顿。”

  “别闹啦,”我有点不耐烦,但仍面带微笑,“正上课呢,把;老班招来,谁也别想兜着走。”

  学习越紧张我越清闲,这是在初三养成的习惯,那时是恃才傲物,什么也不往眼里放,如今,日子颠倒过来,自己只剩下一肚子草,浑然是个草包。当天下午活动时间,同学们喜欢成群结伙的到操场那边背书,而我也跟着混,拿着一本政治书在土墙根底下哇啦地念。操场中央的足球比赛踢得火热,把我看得热血沸腾,也想上去倒腾两脚,那群踢球的中间有几个的脚法实在不敢恭维,长传完全停不住球,带球的动作笨拙的跟大猩猩似的,把我这旁观者看得急腾的都想帮助一下。读了一会儿书,在旁边等待机会踢球,说巧也巧,平时一起踢球的一个高二的同学来啦,我便把书扔在摆放的球门旁边,参与进这场小比赛。

  我在前场跑了一阵,觉得有些累,便退到后卫的位置上防守,这不是绝对的,像这种不正规的小比赛,球员在场上乱跑一通也无所谓,大家只要是玩玩,开心为主。在后场断了球,我带球进入对方的防守范围,由于中间人聚得多,不那么容易冲进去,所以便选择从边路打入,一名防守的同学上来断球,被我轻易的晃过去,这时球已带到底线,要是在不传的话就没有机会,说时迟那时快我方有一名同学明显比较机灵,猜中我的意图直接往球门前冲,我掐准时机开出大脚,来了个传中,冲上来的同学恰好赶上,当机立断的一脚抽射,球破门而入飞向远方。这粒进球立即赢得了在场所有人的拍手叫好,动作十分连贯、流畅。看来这个助攻打得相当不错。我像载誉而归的英雄似的与旁边的人说笑地退回后场。

  球场上的优势很快显出来,我方的防守、进攻明显更胜一筹,把我这后卫闲置在那里连个球都碰不到,只好退到守门员那去聊天,如果球过来的话再迎上去阻拦一下,虽然说是玩玩,但也应认真点,不然会没兴趣,下回人家也不会与你踢球。

  “林默,过来跟你说个事。”吴琏忽然从墙后面闪出来站到我面前,很显然他是为了今天上午发生的事而找茬的,碍于情面,我对旁边的同学招呼道:“多应点心,我马上回来。”

  吴琏把我引到校园外的墙根下,这里正好把操场的视线遮住了,周围没有读书的学生,在不远处站着一帮人像贼似的往这边瞧,估计是吴琏请来的帮手,看这架势今天是是少不了一场恶斗。

  “道歉!”吴琏笑着说,她露出两个分叉的门牙,笑得十分丑陋,真想找个钳子把那两个门牙给拔掉,免得吓到别人。他这副恶心样还打架,首先连个气势都没有,我猜十有是那边站着看热闹的一群家伙的怂恿下才敢找我算账。听到他说这两个字,我直想笑,真是傻帽一个,男人就算挨打也不会低下高贵的头颅,要是打不过便挨着呗!道歉反正没门!

  “开玩笑,”我冷冷地说,“这怎么可能。”

  这家伙还真动手,趁我不注意,先下手为强。拳头重重而连续地猛击我的头部,我本能地护着,但还是挨了二记,自己却没有丝毫还手的余地,这样被动完全很吃亏。情急之下,我一脚踹上去,蹬到吴琏的肚子上,他打了个趔趄又上来继续用拳击,可真是个难缠的家伙,他一定擅长用右手,不然怎么老使拳。为了少吃点亏,我不停的用脚踹,毕竟拳头的力量比脚力差一截,一回合下来,吴琏停住与我对峙。

  “向我道歉!”吴琏是咬住这句话不放,我哪在意他的威胁,下意识地用余光扫视了一下四周,那几个旁观者斜视地往这里瞟,仿佛害怕被认出来。顺便注意了一下远处,右侧大约二百米外的地方隐约看见一个孩正注视这儿,她让我想起静琼,心里觉得要让静琼知道此事的话,非闹别扭不可,定会被她认为我是死不改。在那一瞬间,一个小说中的人物跃进我的脑海:亚瑟。伏尼契的《牛虻》中的主人公的命运和那种英勇就义的大义凛然的气魄将我的灵魂俘获,为自己今日的所作所为而痛心疾首,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在阻止自己继续在做蠢事。说实在的,凭我一人之力摆平吴琏绰绰有余,可要是那群佯装旁观者一起上的话,自己只能吃哑巴亏。

  “我不想和你打架。”我说完转头要走。

  “想走没门。”吴琏追上来又是将拳头打在我身上,他实在太烦人了,我懊恼地挡住他的拳,接连踹了五六下,他一边退还一边红着眼一拳相击,在这样紧急的情况下,我不顾她的重拳迎头,,忍着痛硬是将他一把提了上来,他的拳头一下对我失去效力,但我没有揍他,恶狠狠的嚷叫:“听不懂人话是吧,我不想和你打架。”

  然后放开他的衣服,我重新回到操场上去踢球。幸亏以前练过,不然吴琏的那几拳非给我留下可以看见的伤痕,要是那样的话,我真不敢保证自己还会不会控制住。刚才可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如此容忍,这么宽大为怀。看来自己因静琼的缘故改变了许多。回到球场,为了不让自己像将要发生的乱七八糟的事情,便不顾受得伤的痛,拼命地抢球,忘情的奔跑,直到操场上的同学散了,我才悻悻地回教室。

  坐在教室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凡是看见的笑脸便觉得是对我方才如此懦弱的一种嘲笑,仿佛整个教室都知道我打架的事情似的。而我之所以回避这种事,是因为自己曾疯狂地打架,害怕一触动又变回以前那样。还有和我关系比较好的同学今晚的表现令人琢磨不透,个个过来打招呼,热情地说话。而吴琏除了那些狐朋狗友,再没有一个生理会他,这人品一对比就显而易见了。整个晚自习都想这件事,同学们要知道打架的事会鄙视我的,自己有说不出的恐惧,以前总以此种事为荣,爱在人前炫耀,沾沾自喜,而今却畏首畏尾,竟担心让别人知道自己曾经是个混混,那样的话,大家会在心理上远离或抛弃,这比明着干上一仗还令人痛苦。

  第二天早晨,教室里的气氛愈发令人受不了,同学们交头接耳地窃窃私,连与璇也神秘地冷笑,这让我觉得自己一下子不属于这地方,尤其是受不了如此多鄙视的目光,或许是我有点幻觉,心事过重的缘故,或许同学们根本不在乎这件事。可是我说服不了自己放下心里的这块包袱,于是我要旷几天课,而且正大光明地向班主任请假。

  随一下课我将桌上所有书本收拾进抽屉,同桌带着忧伤的表情问:“你要旷课?”

  我向同桌撒谎,不想让她多操那份心,干笑着回答:“哪有的事,咱可是好学生,只是桌上书放得太多,不方便!让一下,我出去上欧米茄(w,希腊语读音)菜(汉语c的读音)。”

  自己做出的决定是任何人都不能改变的,就算班主任不同意,我仍坚持己见,不会乖乖地回教室上课,反正假是给他请过了,批不批那是他的问题而与我无关,自己就是这样,要干的事哪怕天塌下来也一定会干。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在平静的校园大道,冬日的严寒让人躲起来很少在校园里走动,寒风悠闲地漫步在萧条的丛书之间,冬青上面缀着淡淡的霜白,教师公寓前的空地上结着一层冰,这一切好像在唱着一首凄凉的悲歌,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心寒。我胆量大的一点都不犹豫地来到班主任的办公室门口,深吸了一口气,朝门里有气无力的喊了声。“报告!”

  紧闭的门开了,班主任刚睡醒,他打开门后又回到沙发上端着茶杯,用一贯的低沉的声音问:“有什么事吗?”

  “我和吴琏闹矛盾,打了一架。”我毫不避讳地说。

  “这个事···”班主任若有所思,他一定感到有些棘手,肥胖的脸上堆出笑容地责备,“都是乖娃,咋干这么蠢的事。”

  “我想请假。”我严肃的说道。

  “为啥?”班主任气恼地说,“你就这么怕吴琏,你先回教室,只要他吴琏敢把你动干,我替你收拾他。”

  “不是这意思,我害怕再跟他打起来。”也许是说的比较含糊不清,班主任误以为我是害怕的不敢进教室,“都是一班同学,我要是忍不住动起手来,影响不好,给咱班摸黑,再说,下个星期考试,要是因我和吴琏的事打扰了其他同学的复习就不太好了。”

  “林教民是你亲戚吧?”班主任莫名其妙地问了一句。

  “嗯,是我爷!”我回答。

  “怪不得那两天向我问起你的学习情况,原来是这,林默,你说,你爷都在学校里教书这么多年,校长还是他的学生,你用怕吴琏!”

  “谁怕他,只不过是不想把事弄得太僵硬。”

  “好好回教室复习,这事以后再说。”班主任下逐客令。

  “那我先回教室啦!”我心想这假肯定是不批,呆在这耗也是白费精力,好不如直接旷,至于后果,那是考完试以后的事。

  从班主任房间出来,我整整衣服,将手塞进口袋取暖。校园依然人不多,零星地出来几个,但立即迅速地消失。偌大的校园想的自己是如此的孤单。恰好这时教学楼内的铃声响起,看来我得赶快走出学校,否则再晚就出了去。有几个教师夹着书匆匆往教室赶,我害怕碰见爷爷,那场景定会很惨。时间不允许我都想,便急忙如贼一样溜到后操场,那里正在施工盖宿舍楼,所以校园基本上是开放的,很容易逃出来。

  在街上我买了个烧饼便回宿舍睡觉,放学后,吴颉来找我,很让我诧异,猜想他一定在教室找过,没有发现我才到这来的。我睡眼惺忪地懒得起,示意他随意。

  “林默,听说你叫人打了。”吴颉口气调侃的问。

  “算是吧!”我回答,这可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你怎么弄呀?”吴颉的脸立即变得严肃起来,“需要帮忙给伙计吱一声,一定给你上。”

  “对了,都多大人啦,搞得跟黑社会一样,古惑仔看多了是吧?”

  “郁闷死了,你竟让吴琏给弄了一顿,听了谁信?想初三那阵,一挑四都没问题,现在咋混得这么窝囊哩。”

  “阿彪,”我从上走起来,“咱都成人了,该懂点事,能不惹事就不惹事,忍忍就过去啦!”

  “只有你这么想,”吴颉笑着嚷,“叫一个方静琼把脑子弄成瓜蔓子。”

  “咱不提这事,”我岔开话题,“弄一点饭去,到现在才吃了一个烧饼。”

  “泡两包面凑合一下啊,”吴颉从桌上拿出一个塑料待,从里面掏出面,“现在穷的都揭不开锅了。”

  我从上下来找出两个瓷碗,就这样简单地对付我们的早饭。从上了高中以后,这种贫穷的日子总多于有钱的日子,家里给的那点零钱根本不够,经常是拆了东墙补西墙,日子比在初中过得还惨,在初中那会至少还有人赊账,可如今连赊的地方都没有,动不动就挨饿。吴颉算是过得不错,零钱比较宽松,现在还不是沦落到吃泡面的境地,这才叫穷学生,一穷二白。像吴颉和我已算好的,我们不抽烟,不上网,没有朋友各项开销都很小,仍然是孑然一身,那些疯狂的人日子就更是惨不忍睹,但是不用同情,自作自受,与人无怨。

  “你身上还有多钱?”我说,”这儿有十块。“

  “十几块,还有四天,凑合过吧。”吴颉自嘲地说,“初中那时有钱不会,现在会了却没钱。”

  “这十块钱你拿去,”我将钱递给吴颉,“剩下这几天我不去学校啦,饭你帮我带回来吧!”

  “那你在这干啥?”

  “睡觉,减少运动量,省几顿饭呢,这破冬天能把人冻死,还是被窝暖和。”我开玩笑的地说,“钱不够,你就借一点,千万别让我沦落要饭的境地。”

  “睡死你,”吴颉说,“放心,凭我这班长的面子,借钱肯定是没有问题,包在我身上,有兄弟一口饭吃就有你的。”

  正如我所说的,在上整整昏睡了一星期,大脑完全处在瘫痪的状态,这打破了我连睡二十四小时的记录,而且遥遥领先几十小时。一周在上如植物人一般,睡开眼吃一口烧饼,喝两口水,与动物冬眠差不多。吴颉往这跑的频繁,一看我这架势,隔三差五地带饭,否则便是浪费,本来粮食已经很紧迫至极,丝毫不能浪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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