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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五

    墙头等待红杏,蛤蟆等待天鹅,BB等待JJ,公主等待王子,很久很久以前,美丽的公主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英俊的王子充满了男人味,冥冥中缘分都已注定,两人一相遇就心连心,但其实公主有鸡眼,王子有狐臭,两人一见面就狗咬狗。

    梅小年带来的这条狗,身子不长,头大如斗,肚子浑圆,大冬天的直吐舌头,口水流了一地,初次见面就一路小跑过来抱我的腿前后猛拱,就算我不对猫狗过敏,就算我们上辈子曾是夫妻,就算我的小腿曲线优美结实紧致,如此见面礼也过于生猛,抖抖腿半天甩不开它,也只能忍气吞声半推半就了,过一会发泄完兽欲,它心满意足的走开,我这才看见它脸上那老树盘根的褶子。

    “沙皮狗”我脱口而出,我被一只沙皮狗给上了!

    “不是沙皮狗,是斗牛犬”小年纠正道

    “斗牛犬?”我不知道什么是斗牛犬,我只认识沙皮,包皮,周扒皮

    “恩”她把斗牛犬亲热的抱在怀里,让它用舌头不停舔她的脸,好恶心

    “哪来的?”我问

    “捡的”

    “捡的?”

    “恩,流浪狗”

    “哪有这么肥的流浪狗?”我指着它那腐败的肚子,深表怀疑

    “是这样的“她把狗放下,开始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其实很简单,她去街上买东西,这狗不知从那冒出来,她随便对它微笑一下,它就跟着她,她走它也走,她停它也停,她上厕所它也上厕所,她打个哈欠她也吐舌头,于是梅小年把这归咎于缘分,于是缘分又把它带到我的腿上,现在更已经带到我的床上,非常自觉的躺在上面睡觉,我恨不得立刻把它变成斗牛排喂狗。

    在我们讨论这条狗的时候,一双贼溜溜的眼睛看着我们,是那个孩子,我转过身正好和他四目相接,他马上低下头去,看上去就像一株过度敏感又营养不良的含羞草。他瘦的纤细,脸色也很难看,总是病怏怏的无精打采,眼神却深的吓人,那是一片用悲伤沾满忧郁的大海,只有看见斗牛犬和阳光的时候,才会掠过一丝几乎无法察觉的光彩。

    我尝试着跟他沟通,但他一言不发,守口如瓶,我也无计可施,这时候梅小年过来,轻声细语的跟他说话,只消几句言语,男孩竟然就开口出声,而且什么都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让我叹为观止。如同一个具有唤醒功能的法师,在让人说话和讨人秘密这方面,她堪称天才,国家安全局不找她去骗取犯人口供实在是莫大的损失。

    小年问他是从哪里来的,爸爸妈妈在哪,他都说不知道,他从小就被拐卖,别说亲生父母的样子,连自己的名字都无从知晓,幸亏新的父母对他很好,特别是新妈妈,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小宝,而且真的把他当自己的宝贝宠着惯着,他才刚刚习惯被爱,就又被人拐卖了一次,真没有良心,拐卖就拐卖,干嘛老逮着一个人拐,赵本山似的,没有职业道德。这次他没有被卖到新家,而是被卖到坏人手里,一个盗窃团伙,在被打和饥饿面前,他只能开始当小偷,很长一段时间后他偷跑出来,一个人坐火车来到A市,现在仍然在偷,长这么大唯一学会生存技巧就是偷,他如此坦白,反倒让我们无比震惊,我不是没偷过别人的东西,可也绝不会以此为生,看到我们的表情,他赶紧说他从来不偷朋友或者邻居,也不偷老弱病残孕,只偷那些看上去有钱的老爷和太太,他简直就是侠盗寒羽良,侠盗飞车,侠盗儿童楚留香。

    我们本来只想问他一些基本的情况,或者说我们本来以为他的情况不过是一本精编版的《三毛流浪记》,没曾想到会听到一部完本加番外的《悲惨世界》。我们看着这个叫小宝的孩子,觉得很可怜,招呼他一起吃午饭。

    这时楼顶上来一个人,拄根拐棍,戴着墨镜,青布长衫,一摇一晃的像是个瞎子,经过旁边的时候我们还不及让路,他就已步履轻盈的一闪而过,身形步法像极传说中的青翼蝠王韦一笑,只见其左拐右转,闪转腾挪,在我和梅小年惊诧佩服的目光中走入他的黑屋子,“砰”的一声重重关上了门,小宝对此似乎已见怪不怪,说起这人也带着不屑,这个连小偷都看不起的人,房子从不开灯,从来都是黑乎乎的,穿的衣服,用的器具,甚至连擦屁股用的,都是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黑色手纸,但就是这样一个黑人,居然姓白,再加上他身上和房间永远浓重的中药味,别人都叫他白药师。

    白药师是个神算加神医,他说他可以洞悉前世今生,生死祸福,却经常被一时兴起的大雨淋成落汤鸡,或是被有迹可循的城管抓去进行罚款教育,他说他可以治尽天下疾病,却没法让自己的咳嗽好转哪怕一点点,他的经济条件是这里最好的,屋里偶尔会传出电视的声音,如果不是他经常都要买那些昂贵的中药,我想他能够住得起更贵的房子,带上更好的墨镜,比如I或者Armani。

    更晚一些的时候,天都快黑了,那个拾荒的大娘回来了,背上花花绿绿的瓶瓶罐罐堆了一堆,背在身上就像长了双彩色的翅膀,可惜她太老了,飞不动了,一头银发证明她至少有60岁,脸上爬满的皱纹比斗牛犬还多的多,无数次的弯腰让她直不起腰,而且还有点智障,一见我们就笑,傻傻的笑,我们也只能傻傻的笑回去。大娘有个名字叫小芳,年轻时长的好看又善良,可惜天生智力障碍,在村里老被坏人欺负,家里人也不管她,不给她饭吃,还要把她卖掉,她很害怕,就自己跑到城里来拾荒,一拾就是几十年,从小芳变成老芳,芳大娘。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熟悉了我的邻居,这些人都无亲无故,孑然一身,唯一信奉的只有自力更生。他们是这座钢铁城市里的杂草,就算被世界遗忘也倔强的生根发芽,在别人的无视中勇敢的存在。他们都很友好,也许性格古怪,却都是好人,遭遇和歧视并没有剥夺心底的善良。他们生活在整个社会的底层,除了填饱肚子和讨厌的城管警察,他们毫无畏惧,早就习惯了流离失所,苦中作乐,在很多方面,梅小年和他们是一类人。

    其实每次我看见小年,就像在心里面打了一次卡,每天都很准时,而且越打越深,越打越多,我很怕如果有一天我没有看到她,那她不是在我心里缺了勤,而是永远的离了职。

    她重新找了个厨师的工作,如果回到古代,凭她的手艺可以很轻松当个御厨,而我最多只能挂个太监的闲职,于是我决定宅起,在家带狗睡觉,好好做一个贤内助。而她总会想方设法把饭馆的美食带回来,这可绝不是顺手牵羊,那是她一点点省下来扣下来的,每当这个时间,芳大娘,白药师和小宝总是会到我们房间里来做客,吃个痛快,其中当然也少不了那只狗。

    我们给它起了名字,我所知道狗的名字都是以颜色做主,小黄,小白,小黑,小花等等,可她都不喜欢,她最近在上班的地方看到一部叫做《加菲猫》的动画片,里面描述了一个梦幻般的生活,一个有卧室有甜点有独立卫生间的生活,一个有溺爱自己和生日礼物的生活,一个经常呆在比自己胖的人身边的生活,她喜欢那种生活,喜欢那只猫,于是我们养了一只叫做加菲的狗。

    就像那只著名的猫一样,加菲只对我这种对狗过敏的人感兴趣,尤其是我的小腿,而我对它毫无兴趣,避之唯恐不及。它晚上跟梅小年在一个被窝里睡,偶尔兴之所至,趁我睡得正香,偷偷跑到我床上对我兽性大发,完事之后又回到小年那里继续睡,第二天装作没事狗一样,面不改色,一脸无辜。于是我要担当的功能,除了要喂它吃喝,清洁卫生之外,还要做它的充气娃娃,我很想很想在腿上绑一对狼牙棒或者刺猬,然后擦上香水,放上音乐,穿上情趣长裤,等它来抱!

    小宝很喜欢加菲,回来第一件事总是跟它玩,跑来跑去不亦乐乎,他不是每次出去都能偷到东西,他们这行的,技术再好也有失手,很多回都是被人追了几个街区才逃了回来,有一次甚至被揍得半死,鼻青脸肿,满脸是血,把我们吓坏了,可他从来不哭,也从不叫苦,这个孩子从小到大遭的苦,比我这辈子吃的所有苦瓜加起来还要苦,有时候我问他的梦想是什么?更多的钱?更多的糖果?更多的玩具?他想了半天对我说“妈妈,想要一个妈妈”,这个可怜的孩子,梦想到头了也只是个妈妈。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