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为“故事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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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搞不懂,如果一个人不了解会发生什么事,他怎么能事先做好必要的铺垫和埋下伏笔呢?

    ――诺玛?福克斯

    自从我开始为年轻人写作以来,我就不断地被评论家或者朋友说成“故事能手”(STORYTELLER),有时还被称为“天生的”甚至是“技艺高超”的编故事者,尽管这个称号明显地带有恭维意味,我却丝毫没有受宠若惊的感觉。

    “故事能手”这个称号唤起了我许多深刻的记忆,特别是关于童年的习惯和癖性。我想,这是因为它们与我为年轻人写的小说密切相关。因此在开始谈论写作技巧的时候,我想讲讲我是怎样在相当年轻的时候就获得了“故事能手”的称号的。在英文里“故事能手”是个具有双重含义的词,除了会讲故事的人之外,另一个含义却是贬义的,即爱撒谎的人。

    小时候,我生活在一个相当狭隘闭塞的环境中,很早就学会了“虚构些东西”来自娱自乐,我自创一些游戏,那些想象力丰富的故事植根于平日的所见所闻,但它又掠过事实使我进人幻觉领域,很快我就发现,讲故事会使人陷入麻烦之中。

    我就曾身陷困境,一次,我在作口头的读书报告时,临时添加了一些激动人心的事件,当我讲述这些故事的时候,就好像我真的身临其境。还有一次,我对父母描述一些有趣的经历,为了使他们觉得故事值得一听,我边讲边大肆渲染。结果,我被认为不诚实。尽管朋友们对我在万圣节大做文章的强烈欲望已经认可,大伙都喜欢听我编的恐怖的鬼故事,但我说的话却不容易得到信任,总以为我是在编故事,我就成了这样的“故事能手”。因此在青少年时,我不得不被迫供认不诚实是我的主要罪过之一,尽管事实上我几乎从不撒谎,只是思维方式与众不同罢了。

    这种供认与我为儿童和青少年撰写作品有什么关系呢?多年来,我为孩子们写过28本书,我的写作技巧自然离不开编故事。我想,至少它们在如下几个方面是相关的。

    我通过沉湎于自娱自乐的方式来开始一个故事,寻找一个或多个人物及一个迫切需要开发和润色的开头,即我母亲通常用责备的口吻所说的“添油加醋”的开头。这个开头必须有刺激、神秘和强烈的情感。多年来我发现,如果缺乏这一因素的话,就没必要再继续构思故事了。

    至少对我来说设定一个待发展的主题,一个待解决的问题,或者一个待讲述的中心思想都是没必要的。因为我试过,我曾经在脑中带着特定的中心思想写书,结果导致故事情节陷入泥潭,人物也死气沉沉。

    我发现更好的方式是任想象力驰骋,充满欢愉和激情时再开始写作,让中心思想自己照料自己吧!它们自己能、也会做到这一点的。文章的中心思想当然不可缺少,但作者最为关心或感触颇深的事都将必然地流露在他或她写的东西里。每当我开始一次新的文学创作之旅时,我发现最好还是让中心思想坐到后排座位上去,而不要邀它来驾车。

    当你找到令人兴致盎然的人物及相关的背景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繁复的工作接踵而至:细致的有条不紊的规划。部署,直至实施。这是艰巨的高要求的工作,但令人振奋令人着迷,讲故事的人为某种境遇激动不已,只等着“添油加醋”了。

    首先我会预备好活页笔记本,抽出其中以前写作时涂写过的,然后在每一张分隔卡后放人一叠崭新的洁白诱人的纸,做完这些后,对我来说艰巨的工作才刚刚开始。第一部分必须有些平整的空白纸,因为我要在上面画地图或楼层平面图。

    这种画地图或平面图的欲望可能是独一无二的,至少我还从未见过别的作家采取这样古怪的步骤。当一座小镇或村庄成为故事的背景时,我就想绘制一幅市镇地区图来解释主人公家庭所在的相对位置,即与其他相关场所之间的关系。比如与他或她的学校,最好的朋友的家,重要事件发生的场所等等。然后如果这房子对故事重要的话,还可再画一个房屋平面图,尤其当它是一栋“宽敞而古老”的房子时,它还可以是座城堡。我在欧洲旅行时,对好几座城堡进行了专门研究,才在写书时画出了那幅平面图,这样的努力是极有意思的。

    我不知道画出这些“地图系列”有什么意义,但知道它能产生强烈的视觉感受。对我来说,在脑中有我想写的鲜明生动的形象是至关重要的,无论是关于地点还是人物。

    下面我要谈到人。我把笔记本的下半部分称作“人物速写”,这部分开始的几页写着主要人物的名字,并匆匆记录了我对他们的初步构想,比如大致的外貌,还有他们的力量和弱点,欢乐与悲伤,爱与恨,家庭关系等,甚至细到一些性格上的小怪癖。我并不指望在写故事之前就完成所有的描写,只不过记下一些最初印象,等了解到更多的信息,对人物更熟悉之后,再进行添加或修改。

    中心人物的速写完成之后,接下来是几页次要人物。主要是我为他们选的名字,或一两句交代他们与故事的关系的话,列这样的表是会派得上用场的,比如,故事临近尾声,有个场合要求你提到一个小角色,他可能是个老师,一个邮递员或一个公车司机,但你却忘记了他叫什么名字,如果没有这样的列表,你就得无休止地翻看每一页,查找一个丝毫没有印象的名字。

    通常画地图和人物速写要经过几天甚至几星期的白日梦,之后,我就开始了正式写作。我总是先预备性地来一下,在第一、第二章把握好故事的语调、风格及初步感觉。然后小想一阵再进行下一步,即我笔记本中最重要的部分:情节。

    在“情节”这一部分,我所做的是我常说的“在写书之前来个读书笔记”。我知道有些优秀的作家,一旦对他们的角色有了大致了解并知道了故事的开头,就开始着手写作,并说“等着瞧会发生什么吧”。我承认这样写作很有意思,但我做不到,通常这样做的结果是使我的人物迅速地陷入窘境,以至于我再也不能用合逻辑的方法把他们弄出来。并且,我也搞不懂,如果一个人不了解会发生什么事,他怎么能事先做好必要的铺垫和埋下伏笔呢?

    于是当我慢慢地谨慎地写下情节部分的前两页时(因为这是整个过程中最费神也是最要紧的步骤),脑中已清楚地有了将要写的精简得不能再精简的故事情节。当然此时我还不知道将要发生的每一件事情,尤其是那些无法预料的事。有时,那些令人惊奇使人激动万分的事,确实随着故事的进展自然而然地发生了。但我必须知道那些等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或秘密,尤其是故事的高潮及高潮后冲突的解开。这样,即使故事随着新人物的出场或小事件的发生拐来揭去,也不会导致故事最终偏离到爪哇国去。只要作者总能留意着故事的结局。

    完成了情节部分我就会移到“章节提纲”,这是在每一章节开始时要做的。

    每一章节提纲都由一页纸分两栏组成,一栏题为“行为”,一栏为“阐述”。开始一个新章节时,在靠左手边这一栏,我会对下几页里即将发生的事件作个草草的记录,右边一栏是提供给读者的信息,包括那一章的背景资料,场景描写,及性格发展等等。这个简要的提纲对我极有帮助,它能提醒我将一些观点看法编到对话和行动中去,而不是偶尔地集中地大谈一通。

    笔记的下部分标为“修改”,它由写作过程中一些简单的笔录组成,用来提醒自己应该做什么,大概类似于“找个合适的地方来为格拉布对鲁宾逊的死的反应埋下伏笔”,或者比如“检查一遍第九章,看看有没有必要做些删减来加快故事的节奏。”

    做这样的笔记通常是因为:

    1)我的写作智囊团(7个作家连续13年每月聚两次)中的某个人指出了一个缺点;

    2)收到一封刚读完我的手稿的编辑的来信;

    3)我自己突然发现写的东西不够完美。

    大概这些就差不多了,除了我称之为“研究”的最后一部分,这部分是对自我进行的解释说明,它可能相当短,如《利比在星期三》,因为它是发生在加州的现代故事。但《滴水嘴之歌》,因以中世纪为背景,“研究”的部分则基本上和书等长。

    这就是我个人的“笔记方法”,是自从8岁我下决心当作家以来,多年的写作中慢慢逐渐发展形成的。从那以后,我醒悟到世上有一些人,不仅是“编故事的人”,而是能使之成为一项事业。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