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果真喜欢le。”我说。
“听着这样沧桑的声音,会感觉自己尚还年轻。”他笑。
“我自觉已经心理老态,没想到你比我厉害。”
他诧异地攒眉,“你是写作的人,须得比旁人心理老态,否则看不见生活的一些褶子。至于我,非得要这么用力工作,否则会感到自己已经活够。”他笑了笑。
我吓一跳,他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你不像是会‘活够’的人。”我说。
“当年一无所成的时候,感觉人生有很多期待。后来做设计挣钱、花钱,反而没有了那时对生活的热情。”
“但你仍然致力于工作,甚至十分敬业。”
“人是惯性动物。我已经停不下来。”他答得随意。
我由衷钦佩。他亦是天生工蜂性格。“你从不会让自己感觉‘活够’,”我叹,“你习惯给自己找茬。”
他看我一眼,赞同地笑,“你说话很传神。我放弃巴黎回到这里,等于从半山腰跳下来重新开始。的确是给自己找茬。”
“跟自己赛跑。活着的新鲜感是至要紧的。”我佩服他的生活态度。
他看着我笑,“只有不断地跑,每天睁眼看见天光时,才会觉得自己足够活生生。否则死气一团。”
“但你并不是太贪婪的人,你易于满足。”我说。他是会看淡一些事的人。我丝毫不怀疑自己已经很早就麻木于生活的疲惫与繁复,繁复的工作,繁复的感情,容易令人厌世。但他说“会感到自己已经活够”的时候,只轻轻笑,有一丝不动声色的潇洒不羁。没有任何的悲凉和厌倦。
“我的确是容易满足的人。”他有一点吃惊,“你看透我?”
我一怔。对于一个十多年来不过只见了两次面的男人,我怎么会看透他。但我的确会认为他“习惯看淡”、“一向随意”、“一向绅士”。对于他,我似乎有相当的敏感度。
“我会看相。”我随口答。
“你会看相,并且你敏感。”他朝我扬扬眼睛。
“你也看透我?”我纳罕。
“几年前,你有一篇文章里写:糊涂的人容易保持纯真,而写作的人必须敏感。所以你感觉自己已经远离纯真一大段距离。你还说,你常常在理发店,在旅途中,或在等公车的时候,会产生同别人说话的欲望。往往通过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笑容,获知他们内心的某一角落,棱角分明的人会给你留下印象。这些印象偶尔会填充在你的文字里。”他慢慢地说。仿佛在背诵一段记忆。
我忽然感动。
我的文字第一次被人当作记忆一样地背诵。而记忆永远是过往时光中那些深刻的事物。
“谢谢你。”我说。
“为什么?”
“演员永远应该感谢观众。作者永远应该感谢读者。”
徐衍之只是一笑。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