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九章 天才还是蠢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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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列格想了想说道:“您是想损失一名法圣,换来东大陆强者整体能力提高?”祭天的成功率应该是非常低的。以前祭天的次数屈指可数,而且事后都没有留下过记载,这一点有些奇怪,次数再少,也应该成功过,难道祭天,只是为了增长群体的实力?费列格对此很是不解。

    玛娅沉默了很长时间:“应该可以,只是法圣的人选不好找啊。我们东大陆,先后已经损失了三位法圣,遗民强者中又出现了几位法圣,整体实力要比原来强些,可西大陆的强力更强。

    阿尔博特也还罢了,丹泽尔可是号称东大陆第一法圣,即使出现了多米尼克、唐纳德两位资深法圣,他们的战斗力可能不比丹泽尔弱,可在见识上,还远不能同丹泽尔相比。至于李源,实在没办法说,想让他帮助东大陆作战,比较困难,可他的实力确实厉害,丹泽尔也不是他的对手。

    费列格提头看了玛娅一眼,没想到她居然同意陆灵风的意见,祭天就等于送死。可是德雷克在死前,他看到了什么?或者那种惊天动地的爆炸,本就是升为侍神时应有的反应?费列格心动了。刚刚看过祭天的全过程,自己居然不知道祭天是否成功,让他心里极度郁闷。

    试试?费列格真的很想亲身感受一下神的威力,哪怕在祭天中象德雷克那样灰风烟灭,他也愿意去试一下。可惜自己的实力不够,西大陆最强的法圣引导那么多的魔力都很吃力,而他只是个魔导师。

    在普通人面前,他可以高高在上。在武士和高级魔法师面前,也算是天才似地人物,可面对神的力量,他什么都不是。

    祭天需要一位武神,陆灵风就是最好的人选,至于九臂弓手也不难找,恺撒军中就有,本也是不错的选择,至于吉娜,她不小了些。在炼金术方面。东大陆比西大陆差很多,最好的两位炼金术士都在奥克兰。所以陆灵风决定先随两人去奥克兰,与两位炼金大师详谈一下。看看是否能作到西大陆那种程度。

    在祭天的过程中,魔法师需要的魔力多恐怖,如果没有西大陆那种导引魔法阵,只靠法圣本身的魔力,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够的。

    即使现在着手准备,也需要至少半年的时间。天魔女准备地时间可能更久,因为当时三件神物。还没有落到她手中。只能作前期准备,时间是无法确定下来的。

    小树林中地树森最多一两百棵。这样的地方,自然不能用来藏兵,因此外面地两只大军撕杀的时候。都不会注意到这里,即使有游骑经过,也只是随便看上一眼。树林里即使有兵,也绝对不过超过百人,在几万人的小型战争中,是派不上用场的,除非这一百人都是强者,那可能吗?有百人的强者,又怎会关注几万人的战斗?

    “那是什么部队?陆灵风诧异的问道,这些骑兵身上地铠甲上,打着奥克兰帝国地军旗标志,可手里拿的却不是刺枪阔剑。

    费列格和玛娅笑了起来:“那是枪骑兵,是奥克兰帝国军机大臣地孙子,韦德研究出来的,他在这上面可没少花心思,终于上战场了,只是没想到,居然是南线,他们不是应该去北线战场吗?”

    “我想是波尔格公爵怕孙子出事,所以派到南线来,并入蓝天军团,在所有的部队里,蓝天军团地损失应该是最小的。”玛娅想了想说道。

    的确如此,蓝天军团的主力,即使不是弩兵师团,也不是墨铠师团,魔晶炮师团才是蓝天军团最厉害的杀手锏,其它部队都以保护魔晶炮师团为主要任务,真正上战场的机会不多。死亡大多来自于西大陆的偷袭和暗杀,比较起来,这里的确要比北线安全。

    北线当然也有蓝天军团的部队,可是以韦德的性格,到了北线,绝对不肯去蓝天军团里吃闲饭的。结果这家伙还是带人冲到了第一线,波尔格即使知道,也拿他没办法,距离奥克兰帝都实在太远了,无论他有多大能量,在前线战场上,用处都不会很大。

    三千枪骑兵,一万墨铠师团,面对两三万多西大陆部队,依旧是守少攻多。墨铠师团靠着强大的防御能力,正面顶住敌人的进攻,还不时的局部进行反冲锋。

    枪骑兵在四周游走,只要有机会就会放出一排排的火蛇。火蛇枪的攻击距离本就比弓箭要远,伤害更高,再加上击动力极高的天狼战马,西大陆先后三次分出骑兵,结果全部被歼。

    这场战斗时间不长,前后不过半小时,西大陆军不得不撤退,好在这里是他们的地盘,只要拉开一定的距离就够了,不需要太长时间,援军就能赶到,到那时候,无论多少墨铠军,也只会有一个结果。

    随着号角声,东大陆军开始后撤,韦德不是笨蛋,走出溢口作战,本身就很冒险,时间拖得越久,对方越有利,这只敌军指挥官指挥的相当严谨,一点空子也没有。墨铠师团加上枪骑兵的组成的确很强大,可是也没有强大到以一当百的程度,既然已经重创了这只敌军,还是撤退比较保险。

    大陆战争不同于帝国战争,人力资源几乎是无限的,百年之内,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谁也不可能消灭谁,杀再多的士兵也没用,西大陆和东大陆一样,都有百亿人口,又怎杀得完?

    看着枪骑和墨铠师团退进溢口,费列格说道:“我们也走吧,韦德干得不错,这家伙的脑子非常好用。”

    陆灵风点点头,组建枪骑兵,的确是个不错的主意,可这枪骑兵也太贵了点吧,火蛇枪可不是便宜东西,以奥克兰帝国的炼金术和资源,凑出三千枪骑兵,已经是极限了,十年也未必能组建成一个师团的兵力。

    文恺撒帝国已经拿到了炼金术的资料,再过上半年,应该可以自己制造魔法武器了,等以后回帝都,她准备让恺撒也组建一只这样的部队。

    学虽然很喜欢枪骑兵,可陆灵风认为那个叫韦德的人,还是太年轻了,考虑不击,奥克兰的高官也算不上聪明。

    东西两大陆的情况摆在那儿呢,人家现成的火蛇兵师团有多少?东大陆八大帝国,全都凑在一起,也就一个师团的火蛇兵。

    枪骑兵既然上场亮相了,人家西大陆不会学吗?火蛇枪不好造,战马可不缺,而且火蛇枪对使用者几乎没有要求,随便什么人,学上半天都可以熟悉的使用,只要调只骑兵来,装备上火蛇枪,就是枪骑兵了。

    这场战斗之后,用不了半年时间,西大陆就能将所有的火蛇兵师团,全部变为枪骑兵,这是在教敌人如何战斗,让无法大规模组建的枪骑兵上战场,没有比这更愚蠢的主意了。

    听完陆灵风的分析,费列格玛娅对视一眼,当初只想到韦德的新奇想法,觉得枪骑兵的主意,相当不错,却没想到还有这种弊端。自己没想到也还罢了,吴天大帝和波尔格可是老奸巨猾的人物,为何也没想到?难道只是疏忽?

    官道上,两匹快马奔腾而至,前面马上坐着一名骑士,身体前倾,屁股微翘,战马已经跑得极快了,他还在不停的鞭策,右侧马腹鲜血淋淋,竟是被他用马刺刺破多处,如果不爱惜战马的骑士倒是少有。

    跟在后面的那匹战,马鞍上空无一人,显然是用来备用的战马,两匹马身上具是灰尘,也不知道已经跑了多远的路。马上的骑士流了许多汗水,再加上一路灰尘沾在脸上,早已经看不出他本来的面目。

    两侧的运输车队,投入关注的目光。这是两千里加急快报,大陆战争初期,这样的快报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几回。经过这么多年的时间,前线已经稳固,已经很少能看到这种快报了。随着马匹扬起的灰尘,运输的民夫,护卫的士兵,都是一脸疑惑,难道前线出事了?

    两千里加急快报,几乎是各帝国军中,最快的一种通信方式,如果路况比较好,一天跑近三千公里也有可能,最苦的自然是送信的骑士。这种快报都是紧张军情,不使用信使,而是挑选军中十级以上的武士担当。

    每隔五千公里,设有一处快报局,局中有后备战马和骑士,人马轮换不休一刻,终要以最快的速度,将情报送达帝宫,一路之上,见官不拜,任何人不得阻拦,连马贼也不会打他们的主意,毕竟马贼也是东大陆人。

    “让开”马上骑士怒吼道,居然有人敢挡他的路,这可是从没有过的事情,即使是几个军团开赴前线的急行军,也要给他让路的,何况远远看去,只有三个人影。

    距离更近了,他已经能看清那三人的服饰,其中一位,居然是魔法师,魔法师的地位当然很高,可大家都知道两千里快骑意味着什么,作为一名魔法师,更不应该挡在路中央,两侧的运输队,可是早早在护卫的士兵指挥下,将中央的道路让给他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