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四章 薯条,鸡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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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淳于越听着这一连串连听都没听过的菜名,张了张嘴:“……麦当当是什么?”



    “麦当劳。”



    “这又是什么?”



    “麦香鸡,麦乐鸡,猪柳蛋堡,薯条,奥利奥麦旋风……”



    “……”淳于越伸出手,把手心贴在她的额头上,自言自语道,“莫不是烧傻了?”



    “走开。”唐稣弹开他的手,站起身,扑到床上,把脸埋在被子里,“我好后悔,真的好后悔……”



    “唐唐你后悔什么?”



    “我想念麦当当。”她忽然跳起来,“阿越,你等我一下,我出去一会儿就来。”



    没等她走一步,元元就及时提醒:“主人,你今天已经回去两次了,一天之内回去次数太多,有什么后遗症,你可别后悔。”



    唐稣迈出去的一只脚,立即收了回来。



    淳于越歪了歪头:“你在干什么?”



    唐稣看他一眼,转了转眼睛:“晚上我煮饭给你吃,好不好?”



    “不好。”淳于越皱眉,“你的身体还没完全恢复,不可以下厨。”



    “你不想吃我做的饭菜?”



    “……想。”淳于越想到她的厨艺,不自禁的觉得有点饿。



    唐稣是他遇到过的最会煮饭的女孩。



    最终他还是没能拗得过唐稣,把县衙小厨房贡献出来,当作她的战场。



    唐稣今天精神亢奋,需要找个途经发泄。



    而她减压的办法,就是吃。



    既然暂时不能回现代买,她就自己做。



    地蛋洗干净切成条,控干水分,放进油锅里炸,炸成金光色捞出来,再放锅里炸两分钟,捞出来,摆盘,成功!



    虽然没有番茄酱,也依旧又酥又脆。



    薯条炸好后,她又找来几块鸡胸肉,切成丁,加料酒,盐,胡椒粉腌制二十分钟。腌制好后,把鸡块裹上一层面粉,放进搅匀的鸡蛋液里。



    下一道工序,则需要一种古代没有的材料——面包糠。



    好在,她的得福商行里有。



    她让人去取来,把沾了蛋液的鸡块再裹上面包糠,最后放进七成热的油里炸。



    炸成金黄色,捞上来沥干油,就可以装盘了。



    炸好鸡块后,她扭头发现盘子里的薯条已经消失了……



    她呆呆的看向门口。



    淳于越手里还捏着最后一根,侍书和流云的嘴上都沾着油……



    “流云,叫你馋嘴,被我发现了,你现在怎么说?”淳于越眼疾手快,把手里的薯条栽赃给了流云。



    流云:“……”



    人家看起来比较好欺负吗?



    “大人处置他,赃物交给我处理。”侍书捡起流云手里的薯条,淡定的放进了自己嘴里。



    唐稣端起装满鸡米花的盘子:“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唐大姑娘,我交代,是大人先偷吃的!”流云立即举报。



    淳于越:“……”



    从小就跟着他的属下,竟然为了口吃的,就把他给卖了。



    这让他有点怀疑人生。



    唐稣高兴的放下盘子,“吃吧,不过别吃多,还有好东西。”



    三个男人伸长脖子看。



    唐稣拿了立顿红茶茶包回来,跟隔壁茶楼要了一桶羊奶,一袋白糖。



    东西准备好后,她就开始生火熬焦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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