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一大片雪尘扬起,这头驯鹿被程凡四脚朝天地摔在地上,在雪地上直接摔出了一个不小的坑。
呦呦鹿鸣,其鸣且悲,驯鹿的悲鸣让其它驯鹿一惊,连那些低头拱雪吃草的驯鹿也不禁侧目,远观这只奇怪的生物猎杀同族的一幕。
程凡将驯鹿摔倒在地,也没更多的折腾,直接挥爪割断了它的咽喉动脉,一股殷红的鹿血飙出,驯鹿发出一声临死前的哀嚎,四肢弹动,身体慢慢由温热变得冰寒。
见同族被猎杀于前,又听到同族死时的哀鸣,待到程凡站起,转身望向鹿群,发出一声凶狠的吼叫后,那停在不远处观望的鹿群顿时产生了一阵骚动,紧接朝着远离程凡的北方而去。
这只驯鹿群由于是野生,迁移的驯鹿数量不多,仅百余出头,在几头长角驯鹿带领下,慢慢往极昼展开的北方迁移。
极昼和极夜都是从北方开始,范围逐步扩大,一年一度一轮回,驯鹿们的生活也是如此。
在冬季极夜开始时,从变得更寒冷的北极冻原迁移到南方相对温暖的森林和草原越冬,等到极夜归去,短暂的夏日开始,它们又从森林草原走出,沿着祖先们曾走过的路,往冰雪逐渐消融、苔藓和草叶渐露生机的北极荒原行去。
它们所经历的时光是一个个轮回,它们的生命也正是由这样一个个季节和时间的轮回组成,从出生直到死亡!
“我的生命也是由一个个轮回组成,直到死亡吗?”
望着在雪地中远去的鹿群,程凡不禁自问。
驯鹿们迁移的速度不算快,似乎并不是很担心程凡会追赶,因为它们在往年迁移的旅途中,也遇到过北极狼和北极熊等猎食,尽管每一次会损失些同伴,但猎食者们并不会赶尽杀绝。
这是猎食者和被猎食者之间约定俗成的默契,而正是这种从千万年来养成的默契,才让猎食者和被猎食者们共同繁衍到了如今!
程凡没有多加感概,就地啃食起驯鹿的肉,倒在啃食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猎食的这头他以为无角、是母鹿的驯鹿其实是一只公鹿,只是由于什么原因,鹿角脱落,被他误认成母鹿(注:驯鹿每年会脱角,一般公鹿先脱,母鹿后脱)。
鹿**体的味道他吃不出来,但这头驯鹿肉质极好,细而精,少有肥腻,吃在口中极富嚼劲,十分有口感。
程凡猜测,这大概是由于冬日里食物稀缺,即使驯鹿们迁移到了较南的森林和草原,食物也不比夏日之时繁盛,所以在经过一个寒冬后,体内积蓄的脂肪消耗,剩下的自然是瘦肉。
一大头驯鹿下肚,程凡继续往南,一路上也遇到了不少其他鹿群,有些是野生的,自由往北迁移,有些则属于半家养,被牧民驱赶着,同样往北。
见到人类,程凡会远远避开,他并不想这时候出现在人类的视线,好在格陵兰岛虽大,但栖息的人不多,整座岛屿的人口加起来也不过几万人,甚至比不上程凡前世帝国的一个普通小镇。
所谓地广人稀,大抵便是如此,此处倒是与俄国远东相差不多,只是这里更加寒冷,也更加荒凉。
越是向南,气温越高,生机也越发的盎然,初生的草叶从冰雪下长出,嫩嫩绿绿的,随着寒风一过,在雪原上荡起一抹微嫩碧色的波浪,已经隐约可以畅想,等再过些时日,此地必是一片极美的草原。
这种在严冬之后,破冰而出的生机,让程凡感到一种喜悦。
破后而生,生死往复,于枯寂中发芽,于卑微中生根!
他在仍带冰雪的初生草原上自由地奔跑,时而低下头在这株草前嗅嗅,时而在那棵草前看看,偶尔会在草丛中见到一朵开放的小花。
这些花并不如何惊艳美丽,平凡普通,但它们能在此生长开花,本就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它们不需要和那些惊艳的花比美,因为会比较它们的是人类,而非它们自己本身!
程凡看到这些在雪原上顽强生长的不知名小花,想起了曾经的自己,他也不是如此平凡,却依旧顽强努力地活着吗?
走着跑着,天色又渐渐晚了,极昼还未至此,正常的昼夜仍在交替。
今夜天气晴朗无云,夜空中点缀星辰,无数的星星在天上闪烁,似乎只在晴朗的夜里,它们才会出现。
实际上,它们一直都在那里,从亘古的岁月来一直都与世同存!
看星辰衰落,观尘世沧桑!
冰凉的夜风拂过原野,寒凉刺骨,这里白日里的温度本就不高,夜间更是到了零下,程凡的鳞片上细细的冰晶爬满,结起了一层白色的冰霜。
遥远的天空有一层光亮,正从那里而来,似欲照亮此方黑夜。
极夜和极昼,都是从北向南展开,而除了极点之外,越向南,除却极夜和极昼时间,年中的时间里便会有正常的昼夜交替,只不过这昼与夜的时间长短有别。
夜风中,传来了一声声凄厉的狼嚎,由远及近,让听到的程凡感到有些微的蛋疼。
夜路走多了,果然会遇到鬼,不对,是遇上狼!
这不,程凡又被狼群给盯上了!
程凡左看右看,上上下下打量了自己一番,还比划了下胳臂大腿,自己看起来应该挺威武雄壮的啊,可为毛老是会被狼给盯上呢?
他摸着长满鳞片的下巴沉思,“难道是因为我长得很老实,所以看起来很好欺负?”
“可老子真不是黔南之驴,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程凡心中腹诽,他最近赶路,老是遇到狼,每隔一两天就有一群不怕死的北极狼对他发起死亡冲锋。
狼的嗅觉极为灵敏,循着空气中程凡留下的气味便会尾行而至。
大概是冬季饿得比较狠,这些家伙见到程凡,也不畏惧,竟然敢于进攻。
由于程凡一直在移动,每次遇到的狼群也不同,所以这帮无知的狼崽子才会这么的勇敢。
跑是没有意义的,狼群追踪的技术可比程凡躲猫猫的技术高多了,迟早都会追上,何况程凡也不想躲,他索性立在原地,闭目养神,静静等待这批自动的“宵夜”。
“嗷”
“嗷”
“嗷呜”
凄厉的狼嚎在空旷的雪野中传得很远,程凡眺目看到,夜色遮盖的白色大地上,一群白色的物体在高速移动,朝他奔来。
北极狼,世界上最大的野生犬科动物,体型比程凡在俄国远东地区遇到的狼要更大,每一只的体长几乎都过了一米,狼群中强壮者更是近两米,体高一米,是当之无愧的大狼。
而且,北极狼生活的环境比其它地区更为艰恶,冻土荒原、丘陵雪谷,都是极为严寒之地,尤其是到了漫漫冬季,极夜黑暗,冰雪封天,植物枯败,动物匿踪,它们有时在数周的时间里都找不到食物。
这样的环境里,磨炼出了凶狠极恶的狼性,对这片土地上的一切动物,狼群都敢于进攻。
现春夏之节方刚刚开始,数月未曾吃饱、饥饿的狼群自是极富攻击性!
只不过,这一次,它们是真的选错了对象。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