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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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逢喜事精神爽,历时两年的谈判终于结束,对完颜阿骨打来说,协议的内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这次谈判,免除他攻辽时的后顾之忧。

    对马政来说,不仅仅是对皇上有个好的交差,更主要的是燕云十六州自儿皇帝石敬塘拱手让给契丹以来,在神州大地上就一直有那么一群人在为收复失地而奔波着……

    对深知历史进程的秦昊来说,却是喜忧参半,喜的是自己通过这次的谈判,终于走进历史的舞台,或者说是捞到人生的第一桶金。

    忧的是自己真的改变历史的进程?每当想起靖康城破,那些在冰天雪里哀嚎的妇人,心里就有种钻心的痛。

    杨再兴跟马扩都是少年英雄,显得意气风华,这次谈判之所以取得进展,完全是武力跟智慧的对决。

    是他们让完颜阿骨打感受到天朝上国并不都是那些只会之乎者也的文弱书生,还有力能扛鼎的纠纠武夫,还有能为这个国家舍身忘死的热血男儿。

    单凭这一点,他们都是高兴的。

    女真人立国不久,他们的生活习惯基本没有多少改变,到现在都不习惯围在桌子旁吃饭。

    遇到喜事的时候,大家都喜欢烧起一堆火,然后打起三角架,上面吊着一口锅,将牛肉呀羊肉什么的都往锅里扔。

    吃得高兴的时候,大家就围着火堆跑呀跳呀唱呀的,只有这个时候,他们会忘掉岁月的沧桑,会忘掉生活的困苦,这个时候,他们是开心的,欢快的。

    完颜阿骨打虽然贵为皇上,却非常喜欢这种围着篝火跳舞的庆祝方式。

    天还没黑,便让完颜兀术带着人杀牛捅羊,在空旷的草地上燃起篝火,在篝火的四周搭起三角架,吊起大铁锅。

    民族的舞蹈虽然跳起来欢快,但秦昊却没有加入跳舞的队伍,而是跟完颜阿骨打等人围成一圈,在那儿吃肉喝酒。

    一向喜欢唱歌跳舞的完颜兀鲁这次也是破天荒的没有去,而是静静地坐在秦昊的旁边,双手托腮,静静地看着秦昊,眼神中含有一丝淡淡的忧郁。

    谈判结束,对其他来说,或许是好事,但对完颜兀鲁来说,绝对不是个好消息,因为这事的结束,就意味着她跟秦昊的分离。

    离别总是多愁善感的,完颜兀鲁还没有品尝爱情的滋味,却先尝到了离别的苦涩。

    火光映着她的脸,白里透红,晶莹剔透,迷离的眼神中显得特别的妩媚,期期地望着秦昊,轻咬着嘴唇,轻声道:“小南蛮,你……能不能不回去?”

    秦昊望着她那粉雕玉琢般的脸蛋,闻着她身上散发出的阵阵幽香,轻轻地叹口气道:“你既然叫我小南蛮,当知我的家是在南方,大雁尚且知道南飞,何况人乎?”

    这个结果虽然在完颜兀鲁的预想之中,但由秦昊的亲口说出,听在她的耳中,还是没觉得很不是滋味,只觉得柔肠百转,泪水不知不觉在眼眶中打转,在火光显得特别的晶亮。

    这种气氛很压抑,秦昊从锅里捞起一块羊排递给完颜兀鲁,故作轻松地笑道:“宋金两国不是已结兄弟之邦吗?你想我的时候完全可以到南朝来看我,我想你的时候,也可以到会宁去找你,不是挺方便吗?”

    不管是从南到北,还是从北到南,完颜兀鲁都没觉得哪里方便,知道秦昊的去意已决,只好无助地将目光投向完颜阿骨打。

    对秦昊这样的人才,完颜阿骨打也是百般的珍惜,他是过来人,早从完颜兀鲁的眼神读出她内心那层深深的爱意。

    当即俯身探前,试探着道:“秦哥儿天资聪慧,灭梁山,定中京,堪称一代人杰,你来我国已有少时日,不知你对我国有何看法?”

    秦昊既不掩饰,也不夸张,而是实话实说道:“大金立国虽然不久,但兵强马壮,牧民归心,而皇上雄才大略,广施仁政,如今的大金国就像是早上冉冉升起的太阳。”

    “像早上升起的太阳,好,说得好!”完颜阿骨打忍不住内心的喜悦,端起酒碗便一饮而尽道,“如果朕想留你在大金国,不知秦哥儿是愿意,还是不愿意?”

    秦昊也端起酒碗,一饮而尽道:“汉人有句古话,叫落叶归根,我的根在大宋,在登州,迟早是要回去的。”

    “你回大宋有什么好?以你的能力,出将入相都不为过,可如今却只是一个随从,依我之见,你不如留在我大金国,这里才是你施展才华的地方。”

    一直没说话的完颜兀术,抢过话题,不自觉地当起说客来。

    完颜阿骨打点点头道:“兀术说得没错,这里的确可以为你提供你所需要的一切,让你尽展才华,要知道,你在中京城所表现的不仅仅是你的军事才能,更主要的是你的内政才能,短短几日,便能将一片混乱的中京城治理得井然有序,这等能力,朕自信做不到。”

    说到这儿,忽地一指完颜兀鲁,续道,“你也知道,金铃公主是朕最心爱的女儿,而朕的女儿对你可谓一往情深,只要留在此处,朕定当封你为金刀附马,此生将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完颜兀鲁听父亲提到自己,并且有意将自己许配给秦昊,小脸儿羞中带红,眼神中却又充满着无限的期待,一颗心顿时扑通扑能的如小兔般乱撞。

    秦昊轻轻地放下酒碗,轻轻地叹口气道:“皇上的心意秦昊领了,只是汉人还有句话,叫做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秦昊的根在大宋,秦昊的家在大宋,又怎能不回大宋?”

    语毕,又让吴虎倒上满满地一碗酒,续道:“比如这马奶酒,喝起来虽然甘甜,温润如玉,但秦昊还是喜欢喝自家酿的五谷杂粮酒。”

    秦昊表面上看起很文弱,但在他的骨子里有种与生俱来的傲气,就是这种无形的傲气让完颜阿骨打很是折服,英雄重英雄,或许都是英雄,才能体会到秦昊此时的决心跟心境。

    “秦哥儿刚才提到自家酿的五谷杂粮酒,不知这次你们带来的是不是这种酒,如果是,咱们不妨换着喝喝,看看味道有何不同?”

    完颜阿骨打见秦昊的离意已定,不想再就这个问题讨论下去,听秦昊说得到酒,很自然地便将话题转移到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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