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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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赐就这么傻呆呆的站在那里,没想到跟着青萝出来就要暂时的失去这位来到这世上的第一个朋友。

    青萝仿佛看出林赐似乎对自己的离开有些不舍的情绪,心里居然为此隐隐有些欢喜。他还是在意我的。

    “林赐。”青萝走到林赐身前,扯了扯他的袖子,抬起头,清澈的眸子紧紧的盯着林赐的脸,似乎要记住他的样貌,喃喃道:“无论如何我还是要感谢你,如果不是你,我现在还在尘夜森林中漫无目的的为自己的生存而烦扰。如果不是你,我恐怕一辈子都无法找到灵魄之舞,更别谈与它融合。如果不是你,我就不会经历这么多让我无法忘怀的故事。如果不是你,我也无法与我哥哥相遇。如果不是你,我不会那么坚定的想要复兴我的种族,如果不是你……”

    青萝小口不停的动着,他想要在临别之际对林赐说一些话,一些她从来不会启齿的话。

    “我原本只是个不谙世事,没有什么实力,为了活命不断吸取男人阳气的狐媚。遇见了你,你这一路都带着我,你不会像其他男人一样对我有歹心,虽然我总是觉得你是个色胚,好吧,那也只是说说而已。你是个有原则的男人,你做的事情仿佛每一件都考虑的很周到一般。我不会忘记你舍身救我的那一刻,真的,躺在你怀里的时候,我真的很想时间就那样停下好了。”

    “你强大的实力令我折服,你的智慧也足以深深地吸引我,但我总感觉我配不上你。很可笑吧?你还没说要和我在一起,我就说自己配不上你。不知道以后我们还能否再见面,但是这番话我一定要说出来,不然憋在心里很难受。”

    “我要离开,我一定要离开!等你再次见到我的时候,你一定会大吃一惊。那时的我不会再是现在的我!我也会变得强大,我要学会保护我的族人,不让他们再忍受这种生活!代我向芙殇姐姐他们道个别,告诉他们,我很喜欢他们。你会祝福我的不是吗?”

    “林赐。”青萝没有停顿,继续道:“我想说,我喜欢你,不管你对我有没有感觉。”

    一番发自肺腑的话讲完,青萝不敢再看林赐一眼,拉着一旁被妹妹的话语给惊呆的青藤匆匆忙忙的跑掉了。

    刚开始林赐只是默默地听着,他不想打断青萝的话。傻瓜,什么叫你配不上我?应该是我配不上你。

    青萝走了,头也不回的拉着她哥哥走了。林赐感慨万千,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她拥有镇族之宝灵魄之舞,是不可能永远留在自己身边的,她也有自己的梦想与理想,我没有这个权利阻止他。

    一种焦虑的情绪在心中蔓延开来,走吧,离开自己也好,我的旅程才刚刚开始,离开自己就等于离开了随时都可能致命的危险。

    林赐缓过神,轻叹一口气,便准备回饭馆。

    饭馆中,林赐将之前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当然,青萝表白的那段他只字未提。

    “妹妹走了,以后再也没人陪人家聊天了。”听完林赐的叙述,芙殇第一个缓过神,声音低迷道。

    “青萝妹子就这么走了,实在可惜啊!”强尼也大为感叹,随后又朝芙殇抛个媚眼道:“没关系,以后我陪你聊天,哈哈,只要老大不介意的话。”

    “多么好的姑娘,唉。”马勒悠悠开口倒是让林赐有些好奇,这丫头不会是暗恋青萝吧?瞧你一副深闺怨妇的模样。

    马勒其实对青萝相当有好感,那次大战怪物时,青萝表现出来的坚韧不拔让他很是震惊。一个娇俏的弱女子,为了不想自己的法宝受到伤害,居然可以不要命。

    当然,他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他口中的怪物就是这时正坐在他旁边一言不发的魔魁。

    至于张胖子,一路上有吃有喝,待遇还算不错,也没有将他五花大绑。不过,他可不敢逃跑,连一点逃跑的心思都提不起来。

    因为之前他趁所有人不注意的时候逃走过,但是他还是太单纯了,没跑几步就见强尼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他的面前打着哈欠,接下来,就是一阵杀猪般的喊叫。

    从此,他再也不敢萌生逃跑的想法。

    “好了,这件事就暂且接过吧。我们应该祝福她不是吗?”林赐将青萝的原话搬过来说道。

    “嗯,说不定以后咱们还能见到青萝妹子呢,搞得跟生离死别似的。来来来,喝酒!”强尼举起酒杯大声道。

    “敬青萝。”林赐也举起酒杯说道。

    “敬青萝。”其他人也纷纷举起酒杯,只有魔魁以茶代酒,他可不想再因为酒而误事。

    一顿饭的时间很快就过了,这时,隔壁一桌人的对话倒是提起了林赐的兴趣。

    “哎,听说了吗?帝都发生大事了!”一人神秘兮兮的说道。

    “啥大事啊?”一人一手拿着酒杯,另一手还不忘拿着筷子不停将食物送进嘴里,含糊的问道。

    “我也听说了,好像是跟公主有关呢。”一个粗眉大汉也应和着。

    “啥啊?啥啊?跟公主有关?快说啊!别绕弯子!”那个夹菜的男人闻言顿时停下筷子,一脸焦急的询问。

    “急啥?听我慢慢道来。”最开始说话那人见有人想听,自己也来了继续讲下去的兴致:“听说娜美琳公主前两天跑去找罗斯特侯爵的公子切磋,结果啊,把人家打得到现在还没能下床呢!”

    “娜美琳公主就是我的女神啊!不仅长相甜美可人倾国倾城,就连武技也是超一流的,那个罗斯特侯爵的公子恐怕是哪里得罪了娜美琳公主吧?只能自认倒霉了!哈哈哈

    。”

    “说倒是这么说,这要是娶回家,我看不出两天和她结婚的男人估计都永远下不了床。”

    “草!不许你侮辱我的女神!”

    “我只是实事求是!”

    “妈的,想干一架是不?”

    “来啊,怕你啊?”

    说着,两人挽起袖子,拉开椅子就要干起来,还好那讲故事的男人把他俩拉开,不然又得发生一场可笑的闹剧。

    刚刚还在一起大口吃大口喝的酒肉朋友,此时却为了不知道是不是谣言的话而剑拔弩张,差点拳脚相向。这个公主到底是何人?

    林赐也不是好奇,说不定讲话那人根本就是道听途说,胡编乱造,不知道在谁那听说了这事后,又添油加醋的把这件事往大了说。

    一行人就在这间饭馆里准备住一宿,明日便能抵达帝都。

    芙殇每天都会吐纳天地芳华,来恢复自己逝去的力量,她也想尽快恢复自己的力量,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帮助林赐。

    她的力量被神圣天皇封印了太久,而失去了大部分力量的她就好像一把原本无比锋利的宝刀弃久了会生锈一般,她现在在试图将自己磨的更加锋利。

    一个人窝在房中,不死炼魂决早已在她心中倒背如流,她只需要默念不死决,每天都需要运行一段时间便能够慢慢恢复失去的力量。

    这样一个恐怖的存在,已经是所谓的超级bug啊!

    并不是说拥有不死炼魂诀就能够保你永生不灭,这也因体质而异。

    以前的不死族族长也是个相当强大的狠角色,但他并没有能够将不死炼魂诀修炼至最高峰,而且他的体质也不容许他修炼到顶峰。

    随后,为了选拔下一任族长,芙殇被挖了出来。从一个普通的不死族族人,一跃成为不死族当时最为闪耀的新星。

    她天生的**抗衡体质达到了普通不死族的十数倍,而灵魂力量不需要结界也是他们的百倍有余。这样的体质如果不加以培养,恐怕损失的就是整个不死族。

    于是族长毫不犹豫的,准确说应该是迫不及待的将不死炼魂诀传授与芙殇,而芙殇也欣然接受。本就强大的体质,加上这与她的身体异常契合的不死炼魂诀,芙殇很快强大起来,成为整个不死族的顶梁支柱。

    一次偶然,遇见了当年四处游历奔波的暗黑魔皇。两人似乎冥冥之中就注定要相遇,他们相爱了,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爱恨交织,有的只是芙殇对他的忠诚。

    当魔皇得知了她的特殊体后,心中也是欢喜之极,就算是他本人想要完全灭杀芙殇也是不可能的。

    不久后,魔皇游历了半个风月大陆,在没有和芙殇商量过的情况下,潜回魔界,指挥早已蓄势待发的魔族战士毫无征兆的对风月大陆给予肆虐的横扫。

    由于暗黑魔皇那长达十数年的游历,他深知整个大陆除去天族,没有一个种族能够与魔族对抗。

    暗黑魔皇不仅指挥魔族,包括魔界的龙族,血域的血族,不死山的不死族,地狱渊底的鬼族,西方极狱的恶族,北方极寒领地的冰族,等等各大种族从风月大陆的四面八方向中心开始席卷。

    没有任何提示,无数种族便开始沉浸在嗜血的杀戮中。

    他们之前还在做些平时再普通不过的事,可是下一刻战争却来了。仅仅一刹那便能带走无数生命,甚至许多死者都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不明不白的死了。

    战争是残酷的,战争中没有亲朋,没有好友,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信念,非我族,非联盟族,杀!

    从暗黑联盟族的的杀戮第一天起,到天族插手,短短三个月,整片风月大陆已经有十分之三的领土与数十种族陷入了地狱般的战争中。

    这三个月,每天都会死人,每天都会死很多人,多的数不清,也没有谁会去统计,天族的到来无疑让许多种族看见了希望与光明,在林赐眼里,天族就是犯贱,他们喜欢这种给人带来生的希望的感觉。

    凭天族一己之力也无法与暗黑联盟对抗,于是他们也临时搞了个联盟与暗黑联盟对抗,名呼神圣联盟。

    不一样的是,暗黑联盟的种族分散在风月大陆四周,不经历长途跋涉很难相遇在一起。而神圣联盟的优势在于人多,而且所有种族不分散,团结在一起。

    最后在不死族全族灭亡,魔皇重伤魔族退守魔界,其他种族死伤殆尽的情况下结束了这场令人发指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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