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一路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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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o章一路向东

    十里村是一个较偏远的村庄,距离清水镇较远,约有上百公里,如是平路,以凌子康三人的脚程,估摸着一天一夜可到达清水镇。

    当然,这是凌子康两人顾着杰瑞,倘若没有杰瑞,凌子康两人的度将会提高三至四倍。

    不得不说,凌子康所在的这个星球很落后,十里村又是个穷乡僻壤,从十里村到清水镇竟然没有一条完整的道路,这也难怪十里村会被清水镇之人所遗忘了。

    群山相连,重峦叠嶂,一座座大山充满了古朴的原始气息,周围的空气很新鲜,轻轻一闻,立即精神百倍,凌子康三人在山间不疾不徐的行走着。

    一条条道崎岖不平、坑坑洼洼周都是黄泥巴,因为前几日下了一场暴雨的缘故,脚下的泥土很是松弛,泥泞不堪,每走一步,杰瑞就会感到脚下重了一分,这让他很是懊恼,又颇为心痛,要知道脚下穿的新草鞋可是母亲亲手为他编织的,十分宝贵。

    不一会儿,杰瑞的鞋底板已经多了一层厚厚地黄泥,约有三厘米之厚,脚丫子尽是黄泥巴,一双新草鞋也变得脏兮兮的,这让杰瑞欲哭无泪。

    杰瑞一步一个坑,松弛的泥土无法承受他的体重,所以杰瑞每踏出一步,整只脚都会踩到泥土,这才走了百余米,杰瑞已经大汗淋漓了。

    杰瑞是穷苦人家出生的少年,体力比之普通成年人要棒许多,平常光着脚丫子奔跑上千里也不成问题,今天才走了上百米,整个人已是大汗淋漓,这是为何呢?

    在杰瑞眼里,凌子康和龙诗雨细皮嫩肉,一看就知道他们是没挨过苦的公子姐,虽然杰瑞背着一个大包裹,但杰瑞有信心自己在脚力比拼上绝对不会输给凌子康两人。

    走着走着,杰瑞现有些不对劲,自己在软绵绵的泥土上走起来很是费劲,然而凌子康两人却十分轻松,身轻如燕、踏泥无痕。蓦然回头,杰瑞现凌子康两人一路走过,身后居然连一个脚印都没有留下,这让他的眼珠子差点儿凸出来了。

    杰瑞是个不服输的少年,见此情况,有心与凌子康两人比拼脚力,结果越走越急,出了一身汗,衣服也被汗水打湿了。

    凌子康把一切尽收眼底,停下身子,回头微笑,问道:“是不是走累了,需要休息吗?”

    杰瑞撇了撇嘴,道:“你不要瞧不起人,我也才不累呢”

    确实,杰瑞一点也不累,他只不过是急出了一身汗,村里的娃儿没有吃不得苦的,区区百里路程对杰瑞来说不算什么。再则,凌子康是公子,他是随从,应该是随从迁就公子,而不是公子迁就随从。

    凌子康道:“既然这样,那你跟上了,千万不要迷路了。”

    话音刚落,凌子康和龙诗雨已从杰瑞的眼前消失了,杰瑞揉了揉双眼,现凌子康两人已在百米开外的拐角处,声嘀咕道:“这还是人吗?怎么走那么快”

    嘀咕归嘀咕,杰瑞唰地一下朝两人的方向奔跑而去,留下了一排排五厘米深的脚印。

    龙诗雨听见身后吧唧、吧唧的急促脚步声,问道:“我们这样是不是太欺负人了?”

    可不是吗?虽然两人的实力大减,仅有五级体质,但杰瑞与两人相比还是很渺的,两人在弯弯曲曲的山间道行走,犹如平地,度并未受到影响。

    凌子康道:“玉不琢不成器,这个家伙跟随我们完全是因为父母之命,对我们并不是真的心悦诚服,我会让他对我们心服口服,只有这样才能帮助他更有效的学习知识,怎么说他也是我们的临时随从,太逊了,我们的面子也挂不住。”

    龙诗雨道:“说得好听,我看你是想扭转自己在那傻子心的‘偷衣贼’形象。”

    凌子康道:“这事大家心照不宣就好了,难道你没份吗?”

    龙诗雨气得双手叉腰,娇嗔道:“这事你不提还好,提起来本公主就生气,本公主的名誉全被你这坏家伙给毁了,活了一千多年,居然成了一个偷衣贼。”

    凌子康道:“偷衣贼太难听了,你要搞清楚,我们身上的衣服是‘借’来的,而非偷来的,如今我们让杰瑞跟在身边,我们身上的衣服和这个钱袋就是报酬。”

    说着,凌子康晃了一下手的廉价钱袋,龙诗雨狠狠地掐了掐凌子康的胳膊,低声碎念道:“你的脸皮真厚,不过我喜欢。”

    凌子康轻轻地在龙诗雨的双唇上啄了一下,说道:“家伙赶来了,我们走吧”

    龙诗雨幸福的应了一声:“嗯”

    一路向东,走走停停,从早到晚,凌子康三人走了差不多二十公里,五分之一的路程。

    这时,杰瑞满头大汗、气喘吁吁,双腿不由自主的打颤,真想一屁股坐到草地上休息,不过他见到凌子康和龙诗雨面不红气不喘,立即把脑的这个念头打消了。

    “咕噜噜”杰瑞走了一天,滴水未进,肚子不争气的叫出了声。

    下一秒,杰瑞黝黑的脸庞不禁红了,幸好天色较暗,他的皮肤又黑,遮住了他的红脸。

    凌子康把一切看在眼里,说道:“今天就走到这里,明天继续,大家都坐下来休息吧”

    很明显,这句话凌子康是对杰瑞说的,因为他和龙诗雨精神饱满,一点也不累。

    语毕,凌子康和龙诗雨在路旁的草地上坐下了,杰瑞见两人坐下后,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解下身上的大包裹放在一旁,整个人呈大字型躺在草地上。

    约莫休息了五分钟,躺着的杰瑞一下子坐了起来,从一人高的大包裹取出了一个水囊,本来想喝水的杰瑞突然想起他是凌子康的随从,公子还没有喝水,他这个随从怎么能先喝水止渴呢?于是乎杰瑞把水囊递给了凌子康,说道:“公子,喝水。”

    凌子康微微摇头道:“我不渴,你喝吧”

    随后,杰瑞望向了龙诗雨,还没来得及开口询问,感受到杰瑞目光的龙诗雨率先开口道:“我也不渴,你照顾好自己就行了。”

    “咕噜咕噜……”既然公子和夫人都不喝,那么他就不客气了,只见杰瑞打开水囊,脑袋一仰,提高右臂,水囊向下,一道水柱连绵不绝的灌入口。

    眨眼工夫,水囊见底了,直到一滴水不剩,杰瑞才恋恋不舍的舔了舔嘴唇,把空水囊重新放到大包裹,又从取出一个包裹,这里面装的是干粮。

    杰瑞取出一块硬得像铁块似的肉干,问道:“公子、夫人,你们吃吗?”

    别说凌子康不饿,就算饿得饥肠辘辘,见到那块黑得霉的肉干就没有了胃口,穷苦人家的娃儿不挑嘴,什么都能吃,而凌子康又不是身处绝境,没必要虐待自己的胃。

    凌子康道:“杰瑞,你以后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没必要先向我们请示,知道吗?”

    杰瑞点了点头道:“知道了。”

    说完,杰瑞用心的吃了起来,啧啧作响,仿佛他在吃的是什么山珍海味似的。

    龙诗雨感叹道:“村里的孩子真好养啊”

    凌子康点头赞同:“是的,很好养,这是他们的优点。”

    龙诗雨道:“看他吃得这么香,我都流口水了,你说怎么办?”

    凌子康了解龙诗雨,让她吞下那些霉的干粮是不可能的。三天前,龙诗雨吃下艾玛弄的一桌菜肴,已经给威尔一家很大面子了。

    龙诗雨是高贵的公主,不到万不得已,她是不会委屈自己的,这点倒是和凌子康一样。

    凌子康耳朵一动,听到细微的沙沙响声,心有了计较,微微一笑道:“这还不简单吗?为夫给你烤野兔,让你吃烧烤野味。”

    说话之间,凌子康在不远处捡了一截被折断的树枝,用力一投,树枝像开弓的箭般嗖地一下射了出去,随着一声悲鸣,一只野兔一命呜呼。

    下一秒,龙诗雨在凌子康的脸庞上香了一口,说道:“干得漂亮,这是奖励你的。”

    这一点,龙诗雨也能做到,但她知道以自己目前的状况不能像爱郎那般干净利落。

    凌子康吩咐道:“杰瑞,去西南面约七丈处把我们的猎物捡回来,顺便捡一些柴火。”

    由于凌子康的度过快,杰瑞一头雾水,摸不着头脑,暗道:“猎物?什么猎物?”

    想归想,杰瑞没有问出口,屁颠屁颠的跑去捡猎物,因为这是随从的职责,他必须遵守。待杰瑞跑到凌子康所说的地点后,他看见一只肥头大耳的野兔静静地躺在地上,屁股后面插着半截树枝,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

    刹时间,杰瑞瞪圆了双目,心想道:“,这只兔子死得太有创意了,居然爆菊而死。等等,公子怎么会知道这里有一只野兔呢?这只野兔又是谁杀死的?难道是公子?”

    杰瑞越想越觉得杀死野兔之人是凌子康,一时间,凌子康在他心里的形象无限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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