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练兵不如练寂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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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多小时后,真胥等人转了回来,他们竟真猎到了一头野牛。

    这头可怜的家伙,身上至少有十多处被石头砸中的伤口,更为致命的是插在脖子上的一刀。也不知是哪个家伙,竟然能跳到野牛身上,给了他这一刀。

    时间已只剩大半个小时,不及剥皮,他们直接割下一块块的肉,这群脏兮兮的人便用树枝串起,将其放在或上炙烤了起来。

    明亮的黄色油滴滴滴答答掉在火焰里,不断发出噗噗的声响。

    待烤熟后,饥肠辘辘的家伙们立刻大嚼起来。虽然只是抹了一点盐,但却像是在吃珍馐佳肴一般。剩下的牛肉,也没法取完,没人割了一块,大约有二三十斤,那藤蔓上剥下来的皮绑在身上。

    这些人本就是吃惯了苦的矿工,既然老板都一样,这点苦又如何吃不了。

    一些没有猎到动物的士兵,除了找一些水果来果腹外,连树上的嫩叶,或者部分无害草类鲜嫩多汁的草根也不放过——反正这样的东西在雨林里多的是,只要胃够结实,没有理由饿死人的。

    一个半小时到了,阿飞二话不说,命令所有人立刻出发。

    依旧是在雨林里艰难前进,是的,非常艰难。

    下午时,一个士兵掉进了一个大沼泽,再也没能出来。真胥眼睁睁地看着他的手指从泥浆表面迅速沉下,他的最后一个动作是手在空中抓了一把,但什么也没抓到。

    阿飞闻讯,掉头回来,看着那死寂的沼泽,敬了一个久久的军礼,然后大声道:“也许有人会怪我,带你们走这样的死亡之路,可是,你们今天每流的一滴汗,每吃的一点苦,都是为了让你们在日后的战场上,少流血,甚至保命!你们将是雇佣军,是军人,军人是没有多少温情的枝叶,我希望,你们的心,足够坚硬!”

    这番话,真胥感触良多。

    经历了这事之后,士兵们更加小心翼翼起来,也逐渐开始能识别那些树叶下藏着的深不见底的沼泽。

    此前或许彼此还有些疏离,但一路行来,为了活着,是的,仅仅是为了活着走到目的地,这些人终于开始明白同伴的含义了。

    傍晚猎食时,他们开始入真胥那般,组成一个个的小队,集体行动。经过一些险路时,他们用树皮结成的绳子将彼此连在一起,有人掉进沼泽,也可迅速拉扯出来。

    夜晚,他们睡在大树下,背靠着背,听着夜晚冰冷的风声。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阿飞高声吟道。

    这种上古时代传下来的诗歌,一般的读书人都很少知道,何况这些大老粗士兵。

    不过真胥倒是牢牢记了下来,很多年后,他终于深刻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回想起阿飞吟唱这两句诗时声音里的沧桑,他难以理解,为什么当时老板那么年轻,却拥有那么丰富的情感。

    那时,他已是一方霸主般的人物了。

    天边刚露出鱼肚白,尖利的哨音便刺破了雨林的寂静。士兵们条件反射地跳了起来。他们的发丝冻结在细细的冰溜中,嘴唇、眉毛上全是白霜。

    “急速穿越前进,直到追上我!”

    阿飞说完命令,便如箭一般超前窜去。

    雇佣军是不需要什么队列的,真胥和其他士兵们,也跟着往前跑去。表面上看乱糟糟的,但有了昨日的经验,他们已懂得在藤蔓绿叶之间寻找最安全,最便捷的道路。

    唰唰——

    一个个的身影,在丛林里飞速前进着。

    约莫跑了一个多小时,士兵们才见着阿飞的声音。他正坐在一堆火旁,右手持一根约莫五六米长的树干,树干上穿了一头剥皮开膛清洗过的肥鹿肉。

    阿飞将一些雨林中找来的水果搓烂成酱,涂在鹿肉上,火焰滋滋地烤着,清香四溢。

    士兵们都惊呆了!

    从没见过这么彪悍的肉串,怕不有七八百斤,但阿飞就这样轻轻松松地单手拿着,在火上烤得不亦乐乎。

    如果说昨天对老板还是佩服的话,看到这一幕,他们更多的是深深的敬畏。

    大家都是在后面拼命的追,他竟然还有闲暇时间去猎鹿,而且看样子烤得也有七八成熟了,少说也有半个小时了……

    天,这还是人吗!

    “跑在最前面的十人,可尝尝我的手艺,一起吃个早餐,后面的人,自行解决!”

    阿飞说罢,将树干一头,插在了地上,烤肥鹿焦黄中泛着油亮,矗立在众人面前。阿飞从树上摘了一张肥大的叶子,用战术刀在鹿肉上割下一块,拿叶子托着,双腿微微一弯,便跃到了一四五米高的树桠上,坐了下来,享受早餐去了。

    那跑在前面的十人,听了这番话,只觉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燃烧。他们恭恭敬敬朝阿飞敬了一个军礼,便一窝蜂拿刀去抢那鹿肉去了。

    真胥也在这十人之列。

    他阁下一块前腿肉,那是鹿身上最美味的地方之一。

    一口咬下去,满嘴有股水果的清香,再细细一咀嚼,清香之后,是浓浓的鹿肉香味。果香和肉香混合在一起,又是另外一番享受。

    吃完早餐,阿飞看着众人,缓缓道:“诸位,我一带领你们走了一天了,我将会在雨林的出口等你们,我要求你们。三天之内赶到雨林的出口,迟到者将被剥夺这次受训的机会,我会让他去做工人,去种草!机会我给了你们,选择权在你们手里。”

    这里到东边的雨林出口还有四百多公里。

    这意味着,如果要按时到达,每天至少要徒步行进一百四十多公里。这在平原上也许并不难,可这是在雨林里。这里到处充斥着危险,难度大增。

    昨天,他们也不过走了七十多公里的路程,便已累得死去活来。而现在,要他们一天走两天才能走完的路程。

    这可能吗?

    但这是命令,而且是老板亲自下达的命令,不容违拗。

    阿飞扬长而去,身影很快便消失在雨林个的边境。

    见到这种绝世强者的英姿,士兵们也只能叹为观止,他们更要为老板的命令而发愁。

    真胥一开始也觉得这个命令台为难人,但转念一想,老板不可能让大家完成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既然不是这样,那么大家就一定能按时赶到雨林出口。

    想到这里,他振臂呼道:“大家别再多想了,想想看我们昨天浪费了多少时间,还有到了晚上我们就没有走了,只要我们昼夜赶路,一定行的!”

    士兵们也回过神来,一想,事实正是这样,大不了晚上只睡三四个小时,昼夜不停,难道还真的不行了。

    “好,赶紧吃了走!”

    “走,走,不要掉队,一起行动安全!”

    ……

    他们却不知,阿飞早已悄悄回转了来,只是在他们头顶的树梢上。他的目光,落在真胥身上,笑了笑。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