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奇怪的任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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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无聊呀!郁闷呀!巴克斯,什么时候我们才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呀?!我好想痛痛快快的洗一个澡呀!”我们已经早这个草原上走了已经快两周了,这期间我们连个水塘都没有见着,到处是有人高的草。那我们的饮水问题怎么解决?!用魔法咯!先采集一大堆的绿草,然后全部放到事先已经挖好的坑里,然后,“跨越时空,温柔流动的水元素啊,请汇集于此吧!”,将绿草里的水分全部给请出来,这样就可以喝了,这个魔法唯一的缺点就是每一次都不可能聚集大量的水,所以饮用到是足够了,但是洗澡的话是远远不可能的。

    “别催了!很快就可以走出去了!” 巴克斯安慰道。

    “可是你这句话已经讲了快一百遍了。我们还是没有走出这个该死的荒芜人烟的草原。”

    “那是因为你已经问了快一百遍了呀!” 修德尔回答我。

    “现在我们只有相信巴克斯这一条路而已。”尼格拉斯无奈的对我笑了笑。

    无奈之下,只好继续走呀走,不断的向众神祈祷,希望快点离开这个连棵树都没有的地方。虽然我作为一个共青团员是不可能成为任何一个神的忠实信徒的,但是我的祈祷却似乎起了作用。我们终于结束了两周零三天的草原旅行,见到了城市。

    照例,找到旅馆后,好好的休息过后,采购物品的采购物品,到冒险工会去看有什么任务可接的去冒险工会,闲逛的闲逛。我自然就是那个闲逛的,让飞濂爬在肩头,在街道上四处游荡。镜戌荟是这个城市的名称,规模不是很大,但是人却也不少,建筑也很有特色,这里不但路面是石头铺设,连道路两旁的房屋都是由石头建造的,完全的天然,没有经过任何的加工,有种很返璞归真的感觉,这让我的心情异常的好。

    在外闲逛了半天,还是回到了旅馆,想必尼格拉斯已经从冒险工会回来了,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合适我们的任务可以接。

    “纤雪,回来啦!”

    “恩。有什么收获吗?!尼格拉斯。”

    “有一个。要我们将一位少爷带到夏哈多市去。”

    “这不是刚好顺路?!而且这个任务似乎很简单呀!那为什么你们还不快行动?!”一个个坐在这里干什么?!

    “那位少爷很麻烦。”

    “我就奇怪为什么没有人同我们争这个这么简单的任务,原因全都出在这个少爷身上。”

    “那个少爷怎么了?!”

    “荛皆·凯修,闼达(国家名)的将军和著名剑术家。我们之前接这个任务的人全部都被他给打得下不了床。”

    “那他就没有什么弱点吗?!”抚摩着飞濂柔软的毛问倒。

    “他对女人没辄而已。”

    “那就用‘美人计’逼他答应不就成了?!”

    “已经有别的队伍试过了,但是,,,,,,,,,,,”

    “没有成功吗?!真是遗憾呀!”原来‘美人计’也不管用呀!

    “那些女子见到他后就完全不记得自己的任务了。所以全部都失败了。”

    “巴克斯。去看看冒险工会的赌局现在的赔率是多少!”我对巴克斯说道。

    “你要干什么?!” 巴克斯不解的看向我。

    “全部都买我们可以成功的完成这个任务。”

    “为什么?!”

    “因为我有自信可以让他答应同我们一起走。”

    “什么?!”异口同声的喊道。

    “你们不相信我吗?!”我望向他们。

    “不是。但是,可能吗?!”

    “你们只要相信我就可以了。对了,巴克斯你去下完注之后帮我打听一下,那位少爷的喜好好吗?!”顺手扔了3个金币给他。

    “哦!”接住我扔过去的金币,转头又去问其他两位。“你们下多少?”

    “既然纤雪这么有自信,我也是3个金币。”尼格拉斯也拿出了3个金币。

    “我也一样好了。”修德尔同样也拿出了3个金币。

    “这下就有12个金币了。那我去了。”

    快晚饭的时候,巴克斯回来了,带回来了我想知道的消息。

    旅馆的房间里,褪下身上一直穿的魔法袍,换上先前准备的普通百姓穿的服装。将手上、脖子上的装饰品全部都脱了下来,当然,用做保命的变形绳的项链例外。把已经留到腰际的头发梳理好后打成辫子。现在我就是个一般的女孩了,至少外表上已经同一般的女孩没有什么区别了。

    “怎么了?!我这个样子不好看吗?!”每一个女孩都希望得到赞美,我又怎么会例外?!打扮妥当后,走下楼,我问同伴们。

    “纤雪?!”干什么一副完全不敢认的样子?!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

    “有什么不妥吗?!”

    “完全都认不出来的说!” 尼格拉斯似乎觉得有些不可思意。

    “和原来的样子差好多哦!” 巴克斯也这么认为。

    “对呀!对呀!和平时一点也不一样呢!”修德尔也认为很奇怪。

    “这就是我要的效果。”我将飞濂交给巴克斯,“好好帮我照看一下它。”然后,转过头对飞濂说:“飞濂宝贝,晚一点我才回来陪你哦!要乖乖的听话哦!”

    来到溺食居,这间据说是这个城市里最为著名的饭馆,随便找了张桌子坐下,叫了一份这里最为有名的甜点――地瓜布丁以及香草饼干、一壶薰衣草花茶。吃着东西的同时,眼睛还不停的来回扫描着,看看我要找的目标是否出现了,当然,这样完全不影响我品尝美味的心情。

    来了,果然如同巴克斯告诉我般的准时,我喜欢具有时间观念的人,就这一点就使我对他的好感上升了。难怪之前使用‘美人计’的女子全部失败了,果然外貌上具有很大的优势呀!不同于莱蒙德家的现任当家格理特·莱蒙德那如同SD娃娃般的纤细秀美,这位叫做荛皆·凯修的先生属于那种饱读诗书满腹经纶的文弱书生的形象,给人温文尔雅的感觉,是那种让人觉得很无害的那一类人。但是外表是可以骗人的,他可是闼达的将军和著名剑术家,完全有理由相信无论是智力上还是武技上都应该有一定的水准。

    很遗憾的是我完全没有因此而着迷,本来就是个对美貌没有免疫的我总是觉得在怎么迷人的人只能够远观而不能近望,欣赏可以,但是爱上,简直就是不可能的,毕竟那种事情只有小说才可能出现,我这种普通的女孩子,遇上的可能是及其微小的(我完全没有考虑到我到这个世界的可能性本来也是很微小的,结果还不是被我好运的给碰上了,开始了背井离乡的生活),小说看多得都已经麻木了,自然也就不爱做梦了。

    也许是我楞楞的盯着人猛瞧很惹人注意吧!那个叫荛皆·凯修的先生居然回头朝我笑了一笑。我也点点头回礼。不过,这个动作似乎让他有些吃惊就是了。真是奇怪的人,我有礼貌有什么好吃惊的。真没有见过世面。好感度立刻下降。让我失去了继续观赏他的兴趣,埋头吃起了我的点心。58xs8.com